2009年10月13日 星期二

10.13



They mark out possibilities of fact, but do not yet constitute a fact(the pictorial fact).In order to be converted into a fact, in order to evolve intoa Figure, they must be reinjected into the visual whole;(FB.101)

(他們描繪出)事實的可能性,但是尚未能構成事實(繪畫性的事實)。為了要轉變(改變)成事實,為了要變成(逐步形成)感覺形象(圖像),他們必須在視覺整體中被重新注入。(*FB..132))


事實上要構成事實前,可能性的靈光乍現就成了這構成事實的關鍵點;事實的可能性是為了造就繪畫成為事實的前導,在德勒茲這裡言下之意就以”尚未能”為一個時間的先後順序,表示在事實的出現前、在未顯現前,某種關乎事實可能性的狀態的確存在,在這裡討論的事實是一種實質上繪畫性的事實或者說是一種創作完成的事實,一種作品的出現的事實;那在這實質作品出現前,組構成作品現身的過程就是一種事實可能性的時間段。
這裡埋伏著一種模糊不確定的「猜測」-----可能性,這代表什麼呢?可能性不就意味有可能沒有/有可能有的地帶搖擺嗎?更進一步說,就是這種也許出現或者根本不會有的狀態在繪畫性事實前,佔據了一種奇怪的地位/時間/狀態,使得事實這回事成為一種不一定會發生的結果。因此有了為了要逐步形成事實這樣的企圖臨到。
相等於可能性,感覺就在這裡引導了可能性的繼續行為,一旦感覺使可能性往前邁進,感覺所幻化的形象/圖像才會顯現,才會也成為可能性的事實。而未了使這一切感覺繼續前行,使可能性成為可能,視覺重新的注入成為一種重要的工作……(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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